2021年2月25日,近日,由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承办的2020年中国网络安全大事在京发布。此次活动通过对2020年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梳理,采用征求业界部分专家意见和网络公开投票的方式,评选出10件2020年中国网络安全大事件。
1、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疫情期间强化网络安全保卫
2月4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公安部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第三次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会议强调,要强化网上巡查管控,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及时依法查处网上造谣滋事行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公开透明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疫情期间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及时消除网络安全风险隐患,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2、央行发布新版《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
2月5日和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分别正式发布新修订的金融行业标准《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JR/T 0068—2020)和金融行业标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JR/T 0171—2020)。新版《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立足于移动互联和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网上银行系统的不断深入应用,以及手机银行使用愈加广泛的背景,规范了网上银行系统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业务运营安全要求,为网上银行系统建设、运营及测评提供了依据,建立了新规范。《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规定了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存储、使用、删除、销毁等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安全防护要求,从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3、新版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发布
3月6日,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组织修订的《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正式发布,该规范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GB/T 35273-2017版本国标。该标准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相对于2017版标准,2020版标准结合网络和社会发展变化进行了针对性修订。该标准进一步契合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强了指导性和适用性,为保障人民利益、促进国家信息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4、《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实施
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实施,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
5、公安部“净网2020”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发起“净网2020”打击网络黑产犯罪集群战役,重拳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等突出违法犯罪提供网号恶意注册、技术支撑、支付结算、推广引流等服务的违法犯罪活动,共侦办刑事案件445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311名(含电信运营商内部工作人员152名),查处关停网络接码平台38个,捣毁“猫池”窝点60个,查获、关停涉案网络账号2.2亿余个。相关数据显示,网络活跃接码平台日接码量降幅67%,黑市手机号数量降幅近50%,有力维护了网络秩序。
6、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成热点
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具体包括,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7、十二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法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该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了审查的原则、范围、方式、流程等。该办法的发布,是落实网络安全法要求、构建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力保障了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8、数据安全法(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7月2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数据安全法(草案),并于7月3日至8月16日期间对大众进行意见征求。本法规草案主要是对数据、数据活动、数据安全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角提出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草案明确了数据安全主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了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提高了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了数据出境安全和自由流动,让数据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数字化经济的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9、公安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
7月22日,公安部下发1960号文《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是落实等级保护2.0制度的重要标志,首次系统、明确地对关键性基础设施的保护提出了要求,具有非常强的实际操作性。文件中提到,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采取多项关键技术措施,切实保护重要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构建以密码技术、可信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为核心的网络安全技术保护体系。其中,需要产业链各端共享共治、协作配合,这是我国网络安全行业发展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指导文件。
10、国内安全厂商持续曝光外方对我方的攻击行动
2020年,国内安全厂商安天、奇安信、360等持续对外方的网络攻击进行跟踪与分析,追踪其攻击行动、溯源幕后团伙,曝光相关攻击活动,并发布多篇分析报告。安天在《Darkhotel组织渗透隔离网络的Ramsay组件分析》报告中,披露了Darkhotel组织对我国的APT攻击活动技术细节。奇安信发布《提菩行动:来自南亚APT组织“魔罗桫”的报复性定向攻击》等;360披露美国中央情报局黑客组织(APT-C-39)对中国关键领域进行的长达十一年的网络渗透攻击。安全厂商正在全面担当起国家网络安全保障和能力支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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